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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资讯

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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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.非师范生专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

    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,其成绩可作为2017年前(不含2017年秋季)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,可于2016年和2017年春季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。

    2.师范生专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

    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(博)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、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;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、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(博)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,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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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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